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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张新强主任获聘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
发布时间:2016-12-12|作者: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系规范的综合型律所,现有律师48名,分别于2009年、2011年获得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

  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省委胡春华书记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建立专家咨询制度,选聘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人大代表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提高监督质量。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引入第三方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科学、独立、客观的决策参考,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此在全省选骋一批资深法律工作者作为咨询专家成立监督司法专家咨询委员会。

 

  省人大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在公开、公正、权威的原则下,经过多次择优筛选并于11月17日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票决选出30位监督司法咨询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省人大副主任罗娟为委员会主任。2016年12月12日举行首次工作会议并发放骋书。此次委员会的成立开全国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人大司法监督之先河。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新强律师有幸被聘为监督司法咨询专家。据悉,此次全省共有八位律师被选为省人大咨询专家委员。张新强律师表示这不仅是一种荣誉,更应当是一份担当和责任。希望今后能认真履职,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发挥专家的参谋助手和智力支撑作用,为不断完成监督司法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张新强律师简介:

 

 

  天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四川大学哲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注册税务师,广州仲裁委员会、梅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市律协优秀党务工作者”。曾任广州律协党委委员、市律协理事会理事、省律协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自2004年起至今任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在经济、民事、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行政和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涉外经贸等法律服务领域展现了较强的实力。曾办理许霆恶意取款案、梅雁股份公司诉广发证券股权纠纷等多宗具有重大疑难刑事和经济大案、要案。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厅局级干部考察人选,曾被众多媒体宣传报道。经过近三十年的律师工作已属在广东省有一定知名度的著名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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