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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天胜所续聘为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
发布时间:2017-05-27|作者: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2017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颁发了新一年度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机构聘书。

 

  为进一步用好用活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质量,省国资委根据《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经对报名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工作业绩、人力资源储备及材料提供充分性等情况进行评审,我所凭借团队雄厚实力、良好的业内声誉及出色的业绩,续聘为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

 

  根据《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二)在册执业律师30名以上,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三)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验一次,对服务质量、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予以调整和更换。再次入选,是省国资委对我所法律服务质量的认可与信任,我所将继续以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为我省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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