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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省司法厅开展“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时,我毫不犹豫地第一时间报名了。能到欠发达地区的法律公共实体平台实训和值班,可以到基层驻守,不但能为欠发达地区的法律事业出一份力,更能直接接触基层,了解基层,对自己也是个非常好的锻炼机会。
9月3日,我来到了清远市佛冈县迳头司法所,它地处于偏远又贫困的山村。领导的关心照顾,同事的热心帮助,让我在这里很自然地跟大家打成一片。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从一个临时的过客,到镇里组织的大小活动中的人们都来和我打招呼,我很快成为大家中的一员,我倍感幸福!迳头司法所在镇政府里面,镇政府前面是一个宽阔的广场,后面是一个标准的篮球场。晚上,广场上跳着广场舞,歌声缭绕,小孩玩耍的嬉闹声,还有篮球的拍打声。除了下乡,我多数都是呆在镇政府里面,感觉安全又舒适。很喜欢晚饭后绕着广场散步,夕阳西下,看云卷云舒,的确让人感觉到非常惬意。
办公场所
我平时主要是接待来访村民并制作接待记录,解答法律咨询等。受理村民的各类纠纷案件,上访案件,第一时间下村到村委、村民家中、现场开展调查,矛盾纠纷排查,做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好维稳工作。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这两件调解案件。
我来到这里的第二天,黄书记就给了一份《工亡善后处理协议书》合同给我审核,之后我也就自然参与了某某公司与工亡家属的善后调解工作。因前天已审核过合同,再加上双方在场的谈判,对事件已有初步的了解,公司方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当场死亡,被认定为工伤且已进行工伤赔偿,对此双方没有异议。对于人道主义的补助,公司方也做出了较大的让步,问题也不大。唯一的争议焦点,就是公司方额外给员工买了商业保险而带来的相关保险理赔的问题。家属担心得不到这个保险理赔而提出诸多要求,争议较大。而我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谈判,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保险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事实,向亡工家属逐一解释,分析属于他们自身的权利义务,释明商业保险能否获赔系根据出险的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决定,公司方无法左右。并引导他们如果这方面得不到理赔的话,他们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公司方协助提供相关的资料。就这样经过一两轮的谈判,家属也慢慢理解,明白应该怎样去合法合理的处理保险理赔问题,不再纠结。第二个星期,双方也就顺利的签下了调解合同。为此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其实家属第一时间签下这个合同对他们是最有利的保障,如果通过闹、威胁等不合法的方式,是得不到支持的,公司方的人道主义补助金也是可以不给的,最后只能得不偿失。
参与调解纠纷、接待来访群众
第二件调解案是湖洋事件。山主郑某某雇佣3名村民到山上帮他除杂草。因当天下午下暴雨突发山洪,导致3人当晚被洪水冲走致死。遇难者家属要求山主先支付两万元丧葬费办理丧事,赔偿事宜以后再协商。而山主表示,最多只有4000元,再多无法承受,而且事件主要是天灾引起的,觉得自己没什么责任。没有谈妥,事后再给山主打电话,山主就不再接电话了,找不到他人了。为了给遇难者早日安葬,遇难者家属心急如焚,又急又气,满腹怒火到了综治中心反映问题。一看到遇难者家属5人来到综治中心,我立马跟过去,先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沏上茶,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表示理解与同情,做登记并给他们作出了受理的通知书。而当天是周四,这周黄书记刚好外出学习,郑所长这两天也在县司法局开会。跟家属解释后,我同时也给他们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帮他们分析了案件的具体问题,遇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表示我们会先找山主调查情况并协助协商解决此事,并告知他们镇政府对这件事情高度重视,这件事情非常急,我们会第一时间跟进,让他们放心。听取了我们的分析后,他们认同肯定了我们的处理方式,气也就消了,满意地先回去。而我们也是第一时间向领导请示,安排驻村工作组周五先去协调。当天晚上,我也就此案件,雇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问题向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赵兵律师请教。赵律师跟我分析了案件在不同情况,雇主需要承担责任是不一样的。同时也给我举了类似案件的法律后果。同时,我也上网查了相关的案例。这样,我心中有数,淡定从容的面对咨询以及为更好促成调解做准备。
第二天晚上,遇难者的女儿给我打来电话。我告诉她镇政府工作进展的情况,在安慰她的同时,并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事实,给其分析利弊,以促进更快的协商解决,化解矛盾。周一一上班,郑所长就联系了相关的调解人员到村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山主同意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一万元丧葬费。但山主表示得等过几天筹到钱才能给。时间已是午饭时间,先让遇难者家属去吃饭,所长等人却饿着肚子继续做山主的工作,劝说丧葬费一万元确实不多,考虑到山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方才勉强同意,如果没有当场支付,担心遇难者家属会变卦。最终我们做通了山主的工作。山主向他哥借钱,当场支付了一万元丧葬费。当然,一视同仁,3个遇难家属都拿到了一万元的丧葬费。调解工作圆满成功,此事也暂告一段落。
通过上述案例,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基层工作真心的不容易,而且人员不足,有时还需要参与政府方面的工作。即便如此,每个工作人员都是尽心尽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情,处理好每一起村民的矛盾、纠纷,也只有驻守基层,才能真心体会到基层的酸甜苦辣,才知道基层工作任重道远。有些纠纷是十几年前留下的,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则是邻里之间的纠纷问题,违章建筑问题,执法部门职责不清问题,一直没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等等。而村民习惯有事就找政府,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都是由司法所来具体操作,在当前形势下群众纠纷越来越突出,调处纠纷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众性事件和非法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对此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法律实体平台的建设与完善也是迫在眉睫。
司法所还履行社区矫正职责,郑所长每次都会带上我下村做社区矫评估调查工作,让我能参与更多的实践操作。在大陂村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在所长的信任与鼓励下,由我主讲。我结合相关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尽量让村民听得懂的方式去讲解。让村民更好的理解,从而达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事找法,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平时这些法律讲座是由村居律师主讲的,这次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我也认真的做了准备,得到郑所长与村民的肯定。
为社区矫正人员授课
通过参与各项工作,使我不断的得到锻炼与成长,让我更加自信。在这里,可谓收获满满。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我最大限度地展现了法律人的社会价值;不忘初心,继续努力,我会珍惜每一次机会,让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播进普通百姓心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知道我还需要不断地学习与实践才能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从决定做律师的那一刻开始,也就意味着终身学习,而且没有理由说不会,也不能说不会,只有迎难而上,才能更好的诠释自己。我相信天道酬勤,我不断地鞭策自己加倍努力,认真做好每一起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亲身体会到法律带给他们的公平正义。
时间飞逝,转眼间,一个月的实训和值班就快接近尾声了。我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与工作,已经喜欢上这里的宁静。远离了城市的喧闹,让心回归自然,在这山村里,让人流连忘返。衷心感谢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协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他们不辞辛苦地护送我们到了基层,还在百忙之中千里迢迢赶在中秋前过来慰问我们,让我们倍受感动,也陪受激励;感谢天胜律师事务所对我参加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活动的支持与肯定,让我满怀信心地完成实训和值班工作。最后,感谢家人对我工作的支持,让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作者:吴毅淳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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