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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州租赁市场,交易习惯,两押一租,租期一年至三年。押金交给了房东,特别是给了二手房东,钱到了房东手里,它离开你的机会真的很大。
房东扣押金的理由有这些:
1、提前搬离,房东扣除押金;
2、破坏房屋财物,应当赔偿,用押金抵扣;
3、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用于非法经营等,房东扣除押金;
4、非法转租的,扣除押金;
5、逾期不交租的,用押金抵扣;
6、使用房屋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扣除;
7、......
8、......
以上是押金经常被扣的原因,承租方除了狠狠踹几脚房门,别无他法吗?

提前搬离,退租是高频发案例,我们今天先讲讲这方面情况。
租赁期间往往是一年或几年,承租人工作调动、结婚生子或买房置业都可能换房子住,所以,中途退租,是大概率事件,提前退租,是否可以扣押金,也实际困扰房东与租客,或者是困扰从事房产工作者。情节不同,处理方法不同,结果不同。下面讲个最近发生的案件:
2021年4月1日,李某(出租人)与周某(承租人),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约3年,租赁珠江新城某一小区的房子,每月租金15000元,约定5月20日交房入住。签完合同后周某发现房子不太符合自己的要求,且房东未按约定办理租赁备案,要求退还押金与部分租金。房东李某拒绝退押退租。
这个情节,大家都很熟悉,那请问,周某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李某房东是否可以没收押金。
很多朋友认为,房子一天都没有住,房东这样扣押金,真是没了良心。

真的是这样吗?懂房律师按着良心帮你分析:
首先,假如合同缔约是双方本意,没有强迫与欺诈,房东有权出租房屋,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要继续履行,乙方不履行,不继续承租,应当有合法理由。
其次,李某所提及的房屋不备案能不能反将一军?大部分房客认为,既然政府要求房东办理备案,他们违背政府行政规章,自然是构成违约,那租房就有权解除合同,直接提出解除,那还是太草率了,房东就等着你们这么干。
懂房律师认为,合同备案属于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政府出于管理对出租人要求的义务,不属于租赁合同主要目的,与通水、通电等主要合同义务不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的居住使用才是主要的合同目的。
承租人可以投诉、可以主张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提出解除合同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懂房律师教你破局:
第一、冷静看是否有情况是否对自己有利,没有十足把握,不要轻易向对方表示要解除合同;
第二、不能想当然,只站在自己的立场思考问题,你把自己换房东,法律如何保护业主的权利,也应该是你思考的内容;
第三、一条路走不通,应该寻求其他路径,比如房子的来源,房子报建手续、房东是否有权出租;
第四、签订合同时,应该做预见性约定,把退押金的情形明确下来;
第五、以上路径无法走通,快速招租,减少房东的损失,间接挽救承租方的损失,甚至可以拿回我方的押金。
以上途径都无法走通,那就拨打懂房律师电话: 18620448755。
业主如遇到不知道是否要没收房客的押金,首先看是否按约定交付了房屋,未备案房屋,可能要抓紧办理备案,违约是双方面概率都一样高,业主同样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业主应该注意过程的沟通,善于沟通,能解决百分之八十的问题。解决不了问题,拨打懂房律师电话: 18620448755。